女子借车位给邻居用3年,想收回却成了对方名字!物业:谁交钱谁使用!

在青岛,宁女士把车停在了自己的停车位上,但车被锁在了房子旁边。物业说停车位现在归别人所有,她不能在这里停车。如果她想解锁它,她必须写一份保证书!宁女士想知道她的停车位是如何变成别人的?

宁女士是这个社区的所有者。社区的停车位不够。她租了s093号停车位,从2012年开始交停车费,直到今年9月,因为没有使用停车位,她把停车位借给了邻居张先生使用了三年。

后来,当宁女士想自己停车的时候,她提前跟邻居打招呼,说她想回到停车场。因为邻居提前交了停车费,她把三个月预付的240元还给了邻居。

但是,当她去物业更改车号时,物业通知她,邻居张先生又交了三个月的停车费,交到了12月20日,未经她同意,该物业私自将停车位使用者的名字改为邻居张先生。

宁女士认为,虽然这是一个长期出租的停车位,但没有产权,但即使停车位不够,物业应该提前告知他们,她是业主,有权提前知道,而邻居只是租客,更何况说她没有表示不会使用这个停车位。

在这种情况下,记者陪同宁女士去找物业经理。物业经理的态度有点横,说谁买车位谁就用。宁女士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她在这段时间内向另一方提供了资金。宁女士说有录音,但这里不是法庭。如果你把车停在停车位,堵住别人的车,他们就只能先把车锁上。

记者多次联系邻居张先生,但都没有接通。

谁交钱谁使用,听起来似乎是没有问题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地面停车位使用权并不具有永久使用权。但是,未经业主同意,物业更改停车位使用权属于不作为的行为。

如果宁女士想证明停车位是她的,她需要有这份书面合同。如果没有,车位费的收据也可以证明,如果停车位使用权发生变化,如果物业无法提供证据,停车位的使用权仍应是宁女士的。

物业表示。宁女士只有录音,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她把钱给了邻居。在这种情况下,我想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退还给对方的钱是现金,因此没有办法保留证据。第二,有一张转让证明,但不方便向他人出示。

邻居是租客,但宁女士将她的停车位借给了对方3年。我们不知道她的出借行为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

社区物业的停车费为240元,为期3个月。可以看出停车费很便宜。宁女士把停车位借给了邻居,并提前告诉她要拿回停车位。另一方仍在支付停车费,没有接听电话。这种行为很不友善。邻居应该和睦相处,不要以牺牲他人为代价,有问题及时沟通,不接电话证明是心虚的。

目前,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只能依靠物业、业主和租户之间的谈判和沟通,因为目前没有书面合同证明停车位使用权的所有权。

社区行业委员会、物业和业主应协商,并应签署书面合同,明确停车位使用权属、租金和变更,以避免将来作为服务单位发生纠纷。

物业收取物业费后,应优先保护业主权益,不能替业主当家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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