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拒交物业费这件事,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常见,有很多是不满意当下物业服务而拒缴的,也有少部分就是恶意拒缴的,还有一些是自己房屋没有住人,认为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所以拒缴的。
我们知道如果业主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采用断水断电等方式让业主缴费是不合规的,甚至是违法的。但是物业却可以起诉不交物业费的业主,而结果通常是物业公司胜诉,业主败诉,必须要按时缴纳拖欠的物业费。
更何况有的物业服务还那么差,收费也没有一个清晰的标准,甚至还会欺凌业主,成为小区的霸主,所以空置房不交物业费是“正义”的。
也有人认为,物业是服务行业,即便房子空置没有住人,那物业也是会打扫公共区域的,也会维修小区公共区域的设备。即便房子没有住人,也间接享受到了物业服务带来的好处。所以,即便房屋空置也是应该交物业费的。
最近几年,随着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甚至有人高呼要取消物业,业主可以实现自治或者通过求他方式管理。但央媒也出面点评过这件事,认为物业确实需要改进,但是在没有找到完美替代物业的产品之前,物业还是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的。
比如1世纪财经频道报道了一个真实案例:湖南省平江县杨某在2017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在开发商按约交房时就办理了收房手续,且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不过收房后的5年里,李某一直以“房屋未装修,空置未住人”为由拒绝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无奈,于2022年1月,将李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支付全额物业费,以及近千元的违约金。
最终法院判决业主败诉,所谓的房屋空置的理由并不成立,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给出的理由也很充分: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实,2022年起,按照新规的要求,应该统一这样交
对于“空置房该不该交物业费”,在2022年正在实施的《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也给出了确定的答案: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可能很多人会问了,如果物业服务特别差,达不到要求难道也要缴费吗?其实答案是肯定的,因为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通过业主投票(应当有2/3的业主共同参与表决,且同意的人数超过50%)来进行更换。
而在更换物业之前,只要物业在合约期限内正常服务,那么不管你的房子是否住人,业主都要缴纳物业费。
虽然说我们无法因为物业服务差来拒绝交物业费,但是新的相关规定也在更好的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比如新规下,2022年业主享受3大权益:
1、业主对物业公司的各项费用收支有绝对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业主对物业拥有“解聘权”:不满意,有权决定其去留;
3、赋予业主部分收益权:公共区域的收益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所以,当大家的相关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为维护我们的相关权益,特别是公共收益这部分,相信和物业要求公开明细,在一部分作为物业管理费用外,其余的返还给业主,那必然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