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业管理“行动方案”施行

本报记者 方良龙

本报通讯员 夏保华

针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乱象,继《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今年3月实施后,近日,镇江《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行动方案》公布实施,着力破解物业管理痛点难点。

为期3年的《行动方案》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工作、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以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提出了具体目标和措施;旨在切实加强镇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动和谐宜居社区建设。

破解物业管理痛点

《行动方案》起草单位——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行动方案》的出台有三大背景:

推动《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的《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部分条款比较笼统,需要进一步细化。通过制定《行动方案》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可促进《条例》更好地施行。

顺应群众期盼。近年来,住宅小区中的矛盾纠纷有逐年快速上升趋势,并呈现“三多一低”的现象,即小区内投诉多、诉讼多、警情多和群众满意度相对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迫在眉睫。

提出24条具体任务

《行动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提出,通过三年努力,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完善,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业主自治、多方参与、民主协商、科技支撑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物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行动方案》提出了24条具体任务。

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市级加强统筹协调,各市(区)加强组织领导,街道落实主体责任,社区抓好具体落实,网格做好监督和配合工作。

提高组建率覆盖率。推进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力争到2024年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业主自治组织组建率达到70%以上。推进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到2024年居民小区党组织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完善配套政策和标准规范。加快制定《镇江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镇江市住宅物业公共收益管理办法》等文件,重新修订《市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公共服务费指导价标准》《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使用办法和标准》等。制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清单、物业服务项目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收支公示规则等,修订物业服务窗口建设、设施设备管理、绿化养护等标准。

加强市场监管。加强行业诚信管理,探索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形成“优胜劣汰、失信失业”的市场环境。加大物业服务企业进退场管理,规范各方主体物业管理项目交接行为,做好交接过程中的矛盾调处工作,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

全面提升物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推动解决重点难点

推进综合执法进小区,形成“吹哨报到”工作机制。

加强“违建”和“毁绿种菜”治理。有效整合法律、行政、社会等资源,整治和消除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违建和毁绿种菜行为。

疏解车辆停放矛盾。规范停车资源使用和业主停车行为;充分利用住宅小区周边各类资源,推进停车错时共享,鼓励专用停车设施对小区开放服务;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周边规划增建停车设施,探索利用住宅小区现有场地及空间资源增设停车位。

抓好消防安全管理。明确各方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切实消除堵塞消防通道、电瓶车上楼充电、飞线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

强化公共收益管理。持续开展物业服务公共收益专项整治,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组织对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进行第三方审计,推动公共收益专户储存、单独列账、独立核算、定期公布,加大对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的监督。

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加快推进加装电梯和适老化改造工作,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及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引导整治出新后的老旧小区向市场化物业服务过渡。

加强保障性小区物业管理。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动保障性小区移交属地管理。制定落实保障性小区物业管理配套扶持政策。

优化小区居住生态。丰富小区多种用途的品质功能,新(改、扩)建小区停车场要设有无障碍停车位;对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面积较大、居住人口较多的小区,要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用好用活小区共同空间,合理规划便民张贴栏、便民晾衣架、公用共享充电装置等空间,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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