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更新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县住(城)建局、城管委(局),武汉市水务局、房产局、园林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研判城市工作大势,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国家对新时期城市工作的新要求,是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新途径,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的新方式。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提出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作为推进区域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指导全省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我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城市更新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各地执行。各地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住建厅城建处反馈。
附件:湖北省城市更新工作指引(试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