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公司投资收并购业务管控办法

物业服务公司投资收并购业务管控办法

 

 

 

随着公司规模扩张的步伐日益加快、投资收并购业务的不断加大,为

规范公司的投资并购管理工作,防范投资风险

保障投资收益

优化资源配

置,提高并购效能,实现企业营收翻番的总目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2.1

本办法适用于物业总公司与各区域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以及各类专业公司(以下统称“下属公司”

)及所属各级法人实体以股权

收购或增资扩股等方式获得其他企业的参股或控股股权,或者购买其他企

业所拥有的经营性资产及业务,或者与第三方合资成立新公司(以下统称

“投资并购标的”

 

2.2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区域项目投资并购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开发、项目立项、尽职调查、项目投资决策、项目投资的执行、项目

投资的后续管理等。

 

2.3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并购项目。授权范围以物

业总公司控股公司发布的《物业总公司物业管理项目投资指引》为准。

 

 

3.1 

 

并购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股权,从而影

响、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

 

3.2 

尽职调查

 

3.2.1

尽职调查的原则: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

 

2.2.2

是指通过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等方法的运用

旨在对目标企业的资

产和资产负债情况、经营和财务情况、法律关系、人力资源、固定资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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