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管单位、无物业管理、无人防物防,如何看待部分居民住宅小区的「三无」现象?目前存在哪些治理难题?

一、说明

无主管单位说明社区早先在此碰过钉子导致了不想管事情的发生。

无物业管理说明居民多半对于物业管理的不认可以及取费等诸多问题。

无人防物防其实说明多半是超过二十年或者十五年的老小区。

二、问题的根源

一般集齐以上三种情况的小区画像差不多都能跃然伏于纸上了,即企业事业单位员工宿舍后期补发不动产权证或地方政府早期统一安置用房。

住在这种地方的人基本年纪较大,属于中年至中老年人带儿女(或儿女已分居),一般该部分人群受早年“厂里老大哥风格”影响。

认为厂子里的就是家里的,既然房子都是没花多少钱得来的,那其他东西更没理由多花钱,要是多花他一分钱比给他一顿都难受。

而且老小区本身治理难度就大,一般不会有品牌物业进场,换成一般物业那就只是做垃圾清运跟收停车费的事。

对于这种地方基本早年没规划地下停车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门前的车位早就是视为自己的私产了,物业要动了他蛋糕能跟物业玩命。

在这种情况下好的物业不愿进,烂的物业进来就摆烂,久而久之居民对于还要征收物业费的事情越来越抵触,有一个人不缴纳就有更多的人不交。

三、解决的办法

解决办法其实说好做也好做,就是要看地方政府能不能下定决心。

由社区出面,组织年富力强、有威望、职位高的业主(每样都来几个,类似于党委会形式,问题投票决定)组成业委会。给业委会成员发放补助,小区实行业主共管模式。

缺点:执行力差、对于专业事务不甚了解。

优点:省钱、底子较好的小区可能年底盈利会分红。

方法二:

由社区提报地方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牵头履行小区物业公开招标流程;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物业公司,按工程技术标、商务标形式设置打分,邀请小区业主现场确认。

缺点:如果不能“真正履行”招投标流程的话,请来的物业公司就真的是赶不走的大爷、物业费按市场价单方计取可能会从1.2-2元,价格较贵、以及这种情况下引进的物业按官媒的话说叫“物业管理”,而不是物业服务。

优点:物业公司管理成体系,很多东西不用操心、比较容易能体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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